贾海旭律师



  • 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 合伙人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贾海旭律师政治素质较高:12年党龄,8年检察官和3年律师经历,任职检察官期间,获评检察系统办案标兵,入职重庆达美律师事务所以来,时刻践行着一个优秀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带头模范;职业道德良好:因为选择所以努力,执业以来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在当事人和行业领域内口碑较好;业务能力较强:尤其在刑辩领域,坚守和坚持后硕果累累;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较强:为人正派,热心公益并积极参与行业活动。

    代表业绩:

    刑事辩护领域

    【承办某县常务副县长王X涉嫌受贿案】

    【承办某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黄X涉嫌受贿案】

    【承办某县城乡建设委主任况X涉嫌受贿案】

    【为某银行行长裘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成功,获南岸区检察院存疑不起诉】

    【为黎X涉嫌开始赌场罪辩护成功,获永川区检察院存疑不起诉】

    【为杨X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辩护成功,获渝北区检察院存疑不起诉】

    【为袁X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成功,获巴中市公安局撤销案件】

    【为宋X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辩护成功,获涪陵区公安局撤销案件】

    学术成果:

    撰写的《非法证据排除标准探析》发表于重庆市检察系统《检察理论探究》;

    撰写的《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情形之自首认定分析》发表于重庆市检察系统《检察理论探究》。